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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主任“监守自盗”私销布匹 东窗事发一审被判5年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5-12-08T08:31:15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某公司车间主任陈某,因对公司领导有意见,利用职务之便偷拿公司产品对外销售牟取私利。等到仓库保管员反映布匹缺失,公司一查就查到了陈某头上。
11月25日,某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今年31岁的陈某,家住某小区。7年前,陈某进入绍兴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作,从最底层做起。经过努力,能干的陈某成为该公司提花车间的车间主任。然而,成为公司骨干后,陈某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回报越来越不符,职位高升,工资却没有达到心理价位,对公司领导颇有怨言,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
2013年11月,公司业务员林某向公司老总周某介绍客户姜某。林某告诉周总,姜某是个大客户,经常有单子要做,周总便把客户交给陈某负责。刚开始,姜某确实经常来厂里加工,然而让周总感到奇怪的是,姜某在该公司加工了几次布之后就不来了。周总询问陈某时,陈某告知老板,姜某不来做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花型不够新。
然而,周总并不知道,其实客户姜某一直在公司下单,只不过货款都进了陈某自己的“腰包”。原来,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陈某利用自己亲戚的银行卡账户,对姜某谎称是公司财务账户,让其将支付货款都打入该卡,获利9万余元。
此外,2014年8月至11月之间,陈某在公司正常下班时间后,多次以加班名义让搬运工郑某、曹某将自己准备私售的布搬运至一楼,随后通过自己的私家车运走。
“按照正常的出货流程应先由保管员抄布匹的数据,随后由专人清点数据,核对准确,开具相关单据才能放行。”郑某说,虽然陈某没走正规流程的行为让人起疑,不过陈某是车间主任,郑某觉得做好本职工作就行,就没多说什么。
私自运走的布匹随后都被陈某卖给了张某、梁某,以及一些专门收购零散布匹的买家。就这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该办法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合计非法获利达31万余元。
去年11月,一个仓库保管员向公司汇报了仓库隔夜丢失布匹的情况,并且一次陈某让搬运工搬运布匹的画面被监控拍到,有了确凿证据,公司方面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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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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