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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6-01-20T10:21:02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1.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2. 如何实现出口退税?
一. 传统意义上的出口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在报关完成后货物实际离开中国国境后,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联,货主凭出口货物退税联去当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退税联的有效期限为海关签发当日后的3个月。
二.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的深化,在国内建立了很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物流中心(A型),物流中心(B型)等区域的建立,使得出口退税的途径变得更方便,更经济。现在除了建立较早的保税区还无法实现出口退税的功能,别的特殊区域都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3.为什么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退税?
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贸易方式就是“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假如国内出口企业A有一批布料要卖给国内企业B,A企业是做一般贸易的,B企业是做加工贸易的(俗称:以手册进口料件的),以前要把A的产品卖给B的做法是这样的,A企业先把布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的香港,然后拿到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联办理退税,B企业再从香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保税)。在这个过程中物流成本相当的高,因为要海运或空运,手续复杂。现在的做法是,A把货物出口到海关特殊区域(物流园区)货物到达园区报关后,海关即签发退税联,A企业即可办理退税,B企业再以”加工贸易”手册在物流园区进口。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物流程序都是在国内完成的,大大节省了物流成本和时间,手续简便效率高。

4. 什么样的货物才可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政策针对的是在国内加工生产的成品所使用的料件在购买时征收了增值税的,换言之就是想要退税那必须是原先征过税的才有的退,假如料件以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那么在成品出口时就无税可退了,如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那么成品在出口时只能退国内采购部分的税金。

5. 退税如何计算?
举例说明:A企业生产面料退税率为16%,原料的增值税为17%,假如销售额为100万USD,原料的价格为60万USD
那么理论应退的税金为:100万x16%-100万x(17-16)%=15万
采购原料时缴掉的税金为:60万-60万/(1+17%)=8.72万(进项税)
所以可实际退到的8.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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