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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纺织服装业的影响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6-05-05T09:08:36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双扩。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的通知》等四份细则文件,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预计2016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纺织服装行业将显著受益于本轮营改增试点。

    虽然纺织服装行业本身属于增值税纳税行业,不属于营改增范围,但是本轮营改增将不动产投入全面纳入抵扣项,具有明确的降低投资成本的效果。对于不动产投资占比较大的纺织服装行业将显著受益于本轮营改增。我们预计减税的效果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当期新增的不动产分两年60%+40%抵扣进项税额,将直接减少公司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其次,不动产购进采取营业税转变到增值税后,公司购入不动产的计税基础将由原价减少为原价/(1+11%)(假设此处不动产进项税为上游房地产业、建筑业的11%),因而能减少折旧额,增厚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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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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