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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纺织品新规南企需早寻对策

[ 来源:珠江时报 | 作者:珠江时报 | 时间:2016-05-19T14:07:36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记者近日从南海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近期发布2016年第26号法规,对纺织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作出限制,南海逾百家出口欧盟服装、室内纺织品、纱线、织布生产企业将受到影响。

据介绍,该法规要求纺织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100ppm)。法规的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不符合限量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进口。

NPE是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良好的渗透、乳化、分散性能,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被广泛用作清洁、染色和水洗等工序。相关资料显示,NPE是纺织行业最常用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占我国市场份额的80%以上。然而,NPE却是一种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具有持久性及生物储积性,一旦被排入环境中就会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可进入食物链中,影响生物体正常的生殖和发育,可导致人类男性精子数量减少。与此同时,纺织品中的NPE一旦进入环境中,就会分解为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壬基酚),分解出毒性更强的NP(壬基酚)等成分。

服装、纺织品是南海区重要的出口产品,数据显示,一季度南海出口服装、纺织品类产品货值近10亿元人民币,欧盟市场占据份额较大。此项新限令的出台,将对服装、室内纺织品、纱线、织布生产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次新规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半产品将面临被淘汰风险。NPE是纺织行业最常用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目前市场上将有超过50%以上的纺织产品将无法达到欧盟NPE限值要求,其中在印染、皮革、化纤类等企业尤为突出。二是生产和检测成本将大幅提升。三是部分纺织企业将提前出局。

为此,南海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欧盟NPE法规实施动态,掌握法规详细条款;二是及时调整漂白、煮炼、染色等工艺,寻求符合相关要求的替代品;三是加强原材料和成品NPE含量检测,避免输欧盟产品超过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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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陶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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