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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腈纶反倾销案终裁裁定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6-07-14T15:42:12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7月13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存在倾销,国内腈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6年7月14日起,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1%-16.1%。
    2015年7月14日,应中国腈纶产业申请,我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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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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