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纺织商学院 > 正文

警惕:6种借条,打官司注定不会赢

[ 来源:罗爷法律 | 作者:罗爷法律 | 时间:2016-08-23T08:57:57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谁说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有6种主张法院就不会支持。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四、超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若对方提出抗辩,且法院查明确实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事由。那么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六、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本网尊重各兄弟网站及独立撰稿人之版权,如发现本网刊登您的稿件而未署名,请联系我们.同时本网也欢迎对市场具有敏锐判断和独立见解的行业人士前来投稿,投稿邮箱info@168tex.com 电话:0512-63082910)
责任编辑:任萍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