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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动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

[ 来源:中国质量报 | 作者:中国质量报 | 时间:2016-10-27T10:56:28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国务院印发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标准和质量提升的角度,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消费品技术发展路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新实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应多措并举,推动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

  记者:《规划》发布以来,其创新的价值颇受肯定。从《规划》产生的背景,是否可以描绘出其创新的路线?

  李新实:《规划》的提出有其特定的背景,旨在应对我国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之下不容乐观的消费品质量安全形势。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是改善民生的内在需要,是扩大内需的基本前提,是促进出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

  《规划》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提出5年的定性和定量两类目标。定性目标是消费品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定量目标是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升到95%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规划》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消费品质量的提升,形成政府监管部门、生产商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消费品质量社会共治新局面。

  记者:《规划》确定的定性、定量的目标很清晰、很具体,消费者是否可以乐观地期待这些目标的实现?

  李新实:我认为消费者可以持乐观态度,因为这些的确定都是以解决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原则进行设置的。针对我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应对消费品进出口业务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现状,如消费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仍然存在标准需求不畅通、及时响应能力差、标准制修订基础支撑不足、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重点消费品合格率不高等问题,《规划》提出,大力强化消费品标准和质量供给,发挥企业主体和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8个重点领域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优化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这些工作如有效展开,我国进出口消费品的监管工作水平必将有大幅度的提升。

  记者:《规划》提出了进出口消费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如何评价这些措施?

  李新实:《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构建风险预警监管体系(CHINA-RAPEX),这是当今国际上对消费品实施监管的通用做法,我国质检部门近年来也逐步在构建我国的进出口消费品风险预警体系。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于主动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与国际通行管理做法接轨,适应现阶段检验监管发展需要,着眼长远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设计。二是严把进口质量关,包括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信息宣传,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提振消费者对国内产品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三是促进出口提质升级,大力推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出口打假维权,发挥检验检疫部门涉外执法的特殊地位,开展中国品牌海外打假维权试点,逐步建立跨境执法打假机制。四是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规划》对于质检部门探索构建适应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特点的检验监管工作,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提出了要求,质检总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风险监测、质量安全追溯等监管制度,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帮扶力度,质检总局设在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将发挥重要作用。五是实施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我国已正式对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管理,并且明确指出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销售到我国市场的进口消费品,这将更加有力地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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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陶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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