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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我国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至17% 涉及纺织机械产品多个类别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6-11-14T14:31:09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4日印发《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至17%。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其中,与纺织业相关的包括熨烫机及挤压机(包括熔压机),洗涤、漂白或染色机,纺织物卷绕、退绕、折叠、剪切或剪齿边机器,税号84.51所列其他未列名的机器,生皮、皮革的处理、鞣制或加工机器,鞋靴制作或修理机器,毛皮及其他皮革的制作或修理机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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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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