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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几国普惠制方案又有新变化

[ 来源:中国绸都网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7-03-17T10:58:11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有关普惠制方案变化的信息,现将波兰、斯洛伐克、挪威、瑞士等国普惠制方案调整的最新信息予以发布,请各出口企业注意应用。 

  一、波兰普惠制方案的最新变化: 
  波兰自1991年1月15日起,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以来,普惠制方案较为稳定,但新方案的实施发生了较大的变动: 

  1、关税削减幅度下降 
  在新方案中规定,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受惠产品给予的关税削减幅度由原来的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降低30%减为20%。 

  2、原产地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 
  对于含有进口成分的原产产品,采用加工标准加以判定,取代了原来实行的百分比标准。如果产品由进口的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件和部件制作而成,这些原材料、零件和部件必需经过实质性加工和制作,即只要制成品的前四位数字的HS编码不同于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编码即可。对于有些要求比较严格的产品列有加工清单,只有符合这个清单所列的加工要求的产品,方可享受普惠制待遇。在这个清单中,对于一些进口原料给定了一个百分比的要求。 

  3、证书填制有所变动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A证书的第二栏填制与否可随意。 
  对于从波兰进口的原材料、零件和部件,应由波兰海关当局出具欧洲1号流动证书(EUR.NO.1)。 
  对于实行给惠国成分和原产地累计规则的产品,在FORM A证书的第四栏应加注"KUMULACJAZ POLSKA","CUMULPOLOGNE",或者"POLAND CUMULATION"的字样。 

  二、斯洛伐克普惠制方案的最新变化 
  斯洛伐克依旧沿用前捷克斯洛伐克普惠制方案,但在关税优惠幅度和原产地标准等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 
  1、在新方案中规定,对于来自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给惠产品,给予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减税50%的优惠待遇;原来使用的视产品减免100%或50%或不减免,对给惠产品还需交纳10%的进口附加税和25%的增值税废止。 

  2、对于使用来自斯洛伐克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产品实行给惠国成分的规则。 

  3、对于居住在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个人出口到斯洛伐克的商品给予普惠制优惠待遇。 

  三、瑞士普惠制方案的最新变化 
  1、瑞士实行"给惠国成分"标准的范围扩大 
  挪威规定,受惠国生产的产品中使用了从瑞士、欧盟或挪威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这些产品再出口到瑞士时可视为该受惠国的原产成分。对于采用给惠国成分标准的产品,除要提供FORM A证书外,还需提交瑞士、挪威或欧盟授权机构签发的欧洲流动证书,即EUR.NO.1或发票声明。 
  对于实行给惠国成分和原产地累计标准的产品,在FORM A证书的第 4栏应加注"CUMUL SUIS- SE","SWISS CUMULATION","CUMUL CE","EC CUMULATION", "CUMUL NORVEGE"或"NORWAY CUMULATION"的字样。 

  2、对于小件包裹和旅行者个人随身行李规定了具体的数量价值 
  瑞士规定,原产于受惠国的产品,作为小件包裹寄给私人或作为旅行者个人随身行李的构成部分,只要产品进口是非经营性、非商业性的,小件包裹的价值不超过500瑞士法郎,旅行者随身行李中的产品的价值不超过1500瑞士法郎,不需要产地证明文件,即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3、发票声明代替了APR证书 
  自1998年10月1日起,对于邮寄包裹所使用的APR证书被发票声明所替代,对于原产于受惠国的产品价值不超过7500瑞士法郎,只要提供发票声明即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四、挪威普惠制最新方案的变化 
  1、挪威实行的"给惠国成分"标准的范围扩大 
  挪威规定,受惠国生产的产品中使用了从挪威、欧盟或瑞士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这些产品再出口到挪威时,可视为受惠国的原产成分。 

  2、证书要求和填制内容有所变化 
  对于实行给惠国成分规则和原产地累计标准的产品,在FORM A证书的第 4栏应加注"NORWAY CUMULATION","EC CUMULATION","SWITERLAND CUMULAT- ION"(英文显示),"CUMUL NORVEGE","CUMULCE"或"CUMUL SUIS- SE"(法文显示)的字样。 

  挪威规定,对于采用给惠国成分标准的产品,除提供FORM A证书外,还需提交挪威、欧盟或瑞士授权机构签发的欧洲流动证书NO.1或发票声明,并且规定,发票声明中原产品的价值不超过25000挪威克朗。 

  面对欧洲各国最新普惠制方案的调整,各外贸出口企业应了解新方案中对我出口的各种有利因素,抓住机遇,采取相应的对策,特别是瑞士、挪威新方案扩大了"给惠国成分"的范围,又拓宽了我们出口企业的贸易渠道,对以上两国的来料、进料加工贸易,可以获得普惠制待遇。另外,对于价值较小的受惠产品,出口商可以采取发采声明的方式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总之,自1995年欧盟成立后推出新方案以来,许多给惠国也都调整了普惠制方案,优惠待遇呈下降趋势,所以,我们要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拓展利用普惠制的领域,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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