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韩首尔经济新闻报导,美国议会日前公开强调,美国政府若计划重新协商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必须事先与议会协议,截至目前,美国川普总统不断对南韩政府施压,强硬主张韩美FTA必须重新谈判,川普主张是否会因美国议会意见影响引起各界瞩目。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Kevin Brandy日前表示,依照美国「贸易促进授权法(TPA)」,政府拟重新协商与其他国家签署之任何协定,均须遵守与议会进行「健全及严密协议(robust and rigorous consultation)」程序,听取议会之意见。另筹款委员会贸易小组委员长Dave Reichert亦称,韩美FTA生效迄今虽然只有5年,但美国部分地区农产品对南韩之出口快速增加,韩美FTA其实已产生可观之效益。
据指出,韩美FTA生效迄今,已定期举行共同委员会,盘点双方对FTA之履行情况,化解纠纷,而共同委员会亦掌有修正协定内容之权力。虽然韩美FTA协定约定,韩美须经两国协议方可修正协定内容,但只要一方向共同委员会提出异议,即可自动展开修正程序,日前美国川普总统已下令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成立特别共同委员会,準备韩美FTA重新谈判,虽然尚未开始进入正式程序,但事实上已形同启动韩美FTA重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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