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场商户积极申报“2016-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
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自2001年开始,每2年评选一次。开展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树立市场标杆,打响诚信品牌,营造文明诚信的经营风气,树立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
“2016—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主要针对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从事纺织原料、化纤织物、纺织机械等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市场经营户。按照各市场交易区域划分名额,评选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实施,并根据“文明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秩序规范,环境整洁”等10大类别进行评分,最终按得分高低,分别授予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其中,对在2016—2017年度,有涉及违反计划生育者、无证无照者、不照章纳税者、受过治安处罚者、造成较大安全事故者、违反场规商约者、存在消防隐患者、被吴江及其上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者中的任何一条的经营户实行一票否决制。
下面是活动具体实施意见。
市场各党支部、商区、联合商区:
为了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规范运行、繁荣发展,建设平安、诚信、和谐市场。经研究决定: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区域内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为目标,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公平竞争、和谐发展为准则,扎实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营造一个诚信、文明、和谐繁荣的经营环境,全面推进市场的转型升级。
二、评选范围
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从事纺织原料、化纤织物、纺织机械等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市场经营户。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表《2016-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对在2016-2017年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营户,取消评比资格。1.违反计划生育者;2.无证无照者;3.不照章纳税者;4.受过治安处罚者;5.造成较大安全事故者、违反场规商约者、存在消防隐患者;6.被吴江及其上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者。
四、方法步骤
按照交易区域分配的名额,评选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实施。根据各参与评选活动的市场经营户最终得分高低,分别授予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份)
1.召开评选领导小组及各商区、联合商区负责人会议,布置活动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目的意义,提高经营户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的顺利展开。
3.各商区、联合商区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摸清本商区经营户现状,确保评选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营户自评、申报阶段(12月份)
1.经营户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自我对照,在此基础上,各经营户填表向所在商区、联合商区进行申报。
2.各商区、联合商区根据经营户申报情况,认真做好初评初审工作,对照标准严格把关。
(三)检查验审阶段(1月份)
1.由市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经营户逐个进行验审。
2.在验审基础上,统一衡量标准,确定表彰名额。
(四)公示、表彰阶段(2月份)
1.凡被确认的候选星级文明经营户,通过《吴江日报》、中国绸都网进行公示一周。
2.公示后,由区文明办和市场党工委联合给予通报表彰,命名挂牌。
五、奖惩措施
凡被评为五星级以上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者(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2018-2019年内可享受下列优惠:
1.在区级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表彰,提高知名度。
2.建立“亲商”服务联系制度,各职能部门为“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提供最佳服务环境。
3.工商部门优先考虑作为A级信用单位推荐对象。
4.税务部门优先考虑作为纳税信誉A级单位推荐对象。
5.可享受市场各公共服务平台VIP服务,检测、设计、分析等收费项目服务可享受5折优惠。
受表彰的经营户,如发生重大违规问题,由相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荣誉称号。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2016-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评选工作的指导和领导,现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赵菊观
副组长:吴献忠 胡伟彪
组员:陆子平 王勇 周建民 杭武强 杨伟江 孟杰 胡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胡伟彪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子平兼任副主任。
希望各市场商区、联合商区及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认真详细填写申报表,确保本次“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效果。
需要申报的市场商户,请对照所在商区进行咨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