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我羊毛及其混纺织物不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11月30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7年693-E号决议,因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阿国内产业不构成损害,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羊毛及其混纺织物的反倾销调查(南共市税号:51121100、51121910、51122010、51123010、51129000和55151300),不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案件裁决公告详见以下链接:
servicios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90000-294999/293788/norm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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