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分工调整情况一览表

[ 来源:中国海关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7-04-13T08:36:49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日前,海关总署对外发布2017年第12号公告,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为配合改革,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分工也作了重大调整。


区域审单中心调整情况


审单分中心分工调整情况

调整后,上海审单分中心将不再承担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专业审单作业,相关业务分工调整后将转由南京、宁波审单分中心受理。

    (本网尊重各兄弟网站及独立撰稿人之版权,如发现本网刊登您的稿件而未署名,请联系我们.同时本网也欢迎对市场具有敏锐判断和独立见解的行业人士前来投稿,投稿邮箱info@168tex.com 电话:0512-63082910)
责任编辑:张光宇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