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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加工贸易企业新福利!速来了解

[ 来源:中国海关 | 作者:本网报道 | 时间:2018-01-08T08:59:10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 订阅行情短信 ]

南京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精神,按照“管减简便”原则,深入推进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审核作业模式改革。从2018年1月1日起,南京海关全面实施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改革,实现从“区域集中作业”转向“关区集中作业”。


改革目标

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推进江苏“两聚一高”新实践,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集中监管力量、统一执法标准,加工贸易监管由“线下”转为“线上”,由“企业跑腿”变为“数据跑腿”,实现江苏省内加工贸易保税监管业务的集约化、智能化、信息化。


业务内容

南京海关在关区实施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涉及2项业务内容。

1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的设立(变更)、核销;

2加工贸易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


作业中心

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搭建加工贸易“作业中心+统一平台”,对片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加工贸易业务电子数据进行集约化、专业化审核,集中办理手(账)册设立(变更)、核销业务。


各业务现场

主要负责接受中心指令并验核反馈,办理本现场的验证监管、担保金征退、单证签发等业务以及业务咨询、政策宣讲等其他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改革前后作业模式对比

—流程简化(业务环节从7个减为3个)

— 作业无纸化

— 系统智能化

— 审核分类化

— 执法统一化


企业“三省”


企业办理业务流程

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互联网,“一次录入、一次申报”,实时查询,足不出户高效办理各项业务,企业流程与原区域集中作业模式无明显变化。

1、加工贸易企业通过登录“互联网平台”向海关申报并上传随附单证;

2、作业中心进行集中作业:系统对低风险业务自动通过,人工重点审核中、高风险业务;

3、企业登录系统查询业务办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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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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